日禁出口武器 不含F35零件

【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1日专电)日本基于宪法的和平主义,设有禁止出口武器及技术等的“武器出口3原则”,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今天宣布,日本企业参与国际制造的F35战机的零件不在此限。

日本政府今天召开安全保障会议,认为日本有必要维持及培育国防产业、加强美日同盟,因此决定日本参与国际共同开发的F35战机,只要对象是“遵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及原则的国家”,F35战机相关零件的出口并不抵触武器出口3原则。

菅义伟表示,F35战机的相关制造在美国政府的一元化管理下严格限制转移。即使转移的话,使用国也仅限于遵守联合国宪章目的及原则的国家。

日本的武器出口3原则,针对美国的部分允许有例外。搭载在神盾舰上的标准3型(SM3)飞弹的新世代装备开发,因有利于日本国防,所以从2006年起美、日两国共同开发。

但是为了防止武器提供给纷争当事国,也有附带条件,那就是,未经日本同意的话,武器不得提供给第3国。

F35战机是最尖端的匿踪式战机,是日本计划引进的新世代主力战机,日本企业计划参与制造F35战机的引擎、雷达等零件。

参与制造F35战机的各国引进零件互通的系统,除了参与开发的美国、英国等9国之外,零件可能被提供给考虑购买的以色列。

有日本的宪法专家认为,如果F35战机的参与制造,即使没日本的同意,零件等也可供应他国的话,武器出口3原则将形同虚设。

日本1967年订下武器出口3原则,禁止向共产阵营或联合国决议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纷争当事国或有纷争之虞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又扩大适用范围,原则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1983年修正允许提供武器技术给美国;2011年又大幅放宽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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