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公投案不可能采低门槛

【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陈舜协台北1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公民投票案“不可能采取低门槛”,公投法门槛“千万不要修成简单多数”。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质询时呼吁江宜桦,若要弭平社会对立,应把公投法修成简单多数。

江宜桦答询时表示,“千万不要修成简单多数”,如果修成简单多数,哪怕只有10个人投票,6比4就可决定国家政策,“完全没有门槛的简单多数是我无法接受的”。

柯建铭提门槛可设为40%,但江宜桦反问“为什么?”并指韩国、意大利都是“双1/2”门槛。

江宜桦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质询时也说,韩国、意大利、丹麦与瑞典等,公投都有“双1/2”门槛设计。

他说,公投法范围包括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决、法律复决及宪法修正等,公投案“不可能采取低门槛”。

公投法规定,公投过关须经“双门槛”,包括投票人数须达全国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1/2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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