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讯】(中央社台北6日电)苹果公司(Apple Inc.)敦促美国1名联邦法官,驳回1宗指控苹果垄断iPhone应用程式的消费者诉讼。
2011年提起诉讼的律师群主张垄断现象存在,因为iPhone用户就算不想付开发商透过苹果App Store贩卖应用程式所开的价格,也无法到其他地方买到。他们宣称,苹果规定iPhone软体开发商得交出应用程式收费的30%,不仅拉高价格,还把竞争同业排除在iPhone应用程式的“售后市场”(aftermarket)之外。
苹果委任律师华尔(Dan Wall)昨天在加州奥克兰进行的聆讯上表示,苹果没有制定付费应用程式的价格,针对在新颖且独特的平台上流通的产品收费,并未违反任何反托辣斯法。
华尔告诉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罗杰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创造在一定意义上封闭的系统并未违法。”
代表7名兴讼消费者的律师施密特(Alexander Schmidt)质问:“消费者能到其他地方买iPhone专用的‘愤怒鸟’(Angry Birds)吗?如果答案是不能的话,那么苹果就是垄断者。”
罗杰斯没有说她何时会作出裁决。
罗杰斯手上还有苹果的另1宗反托辣斯诉讼,苹果在此案被控垄断音乐下载。苹果还在纽约联邦法院面临美国政府提起的反托辣斯诉讼,美国政府指控这家iPad制造商密谋操纵数位书籍价格,以破坏折扣业者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独霸产业的地位。(译者:中央社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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