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8日电)遭通缉的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潜逃美国至今已6年,他的子女因力霸案多遭判刑,其中王令兴、王令麟去年先后入狱服刑。
力霸掏空弊案号称国内史上最大经济犯罪,二审判处王令麟5年8月徒刑;王令兴2年徒刑;王又曾子女王令楣8年徒刑、王令台8年徒刑、王令侨5年6月徒刑、王令一12年、王令可1年徒刑(获缓刑),需支付国库新台币200万元。
由于王令台等人不是犯伪造文书等罪,可易科罚金,就是案件还没确定,至今仅王令兴、王令麟入狱服刑。王令兴因涉背信罪二审定谳,去年6月入狱服刑,成为首名入狱服刑的王家人。
王令麟则因涉伪造文书部分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刑定谳,合并应执行徒刑1年,扣除曾遭羁押340多天,检方计算他应再服刑20天,他去年服刑20天后出狱,表示“入狱是为父赎罪”,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出来后就是要努力工作,希望能对社会有所弥补,有能力来处理父亲的债务,能做的就尽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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