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特侦组说,陈玉珍先于板检期间,包庇施永华19件赌博案,升任高检署后,竟以上级督导身份向板检进行关说、施压,恶性重大。
特侦组表示,陈玉珍任职板桥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期间,以“后案并前案”的分案规定,手中至少保留1件电玩业者施永华的人头“陈俊雄”的赌博案件,独揽取得施男后续共计19件赌博案件。
特侦组说,陈玉珍后来调升高检署检察官,竟藉由上级督导身份,对板检侦办电玩案的检察官进行关说、施压,导致施永华坚信陈玉珍升职后更有能力包庇。
检方表示,陈玉珍关说期间,仍有板检检察官察觉有异,向上级禀报,后来断然拒绝。
施永华也向检方表示,他陆续在新北巿三峡及新庄开设电玩店,在同一地点被警方查获数次,却不搬家经营的原因,就是因为陈玉珍告诉他,只要是“陈俊雄”的案件,都会到她手上承办,所以两家电玩店都以“陈俊雄”为人头负责人,他可以很放心的做。
特侦组指出,施永华行贿陈玉珍,每月少则新台币25万元,多则35万元,都很“甘愿给钱”,因为认为这钱符合规矩,应与检察官保持良好互动,且深信陈玉珍官位大,就影响更大。
特侦组检察官审酌施永华涉犯赌博罪及行贿等罪,又在犯罪发觉前主动自首并愿接受裁判,建请法院减轻其刑,且他符合减刑条例,应得以减轻其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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