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户逾14万户 增13%

【新唐人2013年03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9日电)内政部今天公布统计,去年底低收入户14万6000户,较100年底增加13.8%,延续100年7月社会救助法新制实施后的增加趋势。

民国100年7月起,政府放宽最低生活费及审核门槛,并将中低收入户纳入社会救助法保障,有效照顾社会弱势。

内政部统计,101年底低收入户14万6000户,人数35万7000人,分别较100年底增加13.8%及13.7%,延续100年7月社会救助法新制实施后的增加趋势;101年底中低收入户8万9000户,人数28万2000人。

内政部说,全国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合计23万5000户、人数63万9000人纳入政府社会救助体系照顾,占全国总户数、总人口比率分别增加为2.9%及2.7%。

分析各县市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救助户数、人数,以高雄市、新北市及台北市较多;救助户数、人口数占各该县市户数、人口数比率则以台东县、澎湖县、屏东县较高。

内政部说,101年由各县市社会局处发放的社会救助金总额新台币115亿元,以生活扶助金109.8亿元占95.5%为主。

若与100年比较,内政部指出,社会救助金总额增加29.3亿元,主要是生活扶助金额增加28亿元,因101年调高八大社会福利津贴加强照顾弱势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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