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1日电)苗栗某工厂因空气污染遭罚,业者不服提行政诉讼;法官以稽查员采样要业者把喷枪开到最大,认定业者被陷害教唆,判免罚。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去年5月前往铜锣工业区内1家从事汽车零件制造公司稽查,因测得异味污染分析值超标,依违反空污法开罚新台币10万元罚锾,并限期改善;业者不服裁处,提起诉愿,遭环保署驳回,后又提起行政诉讼。
业者指出,环保局稽查员采样前要求厂商将喷漆的喷枪开到4名师傅同时作业的最大量,但实际上,工厂平日都仅有2名师傅在作业,质疑采样过程严重瑕疵。
法官传讯相关人员后认为,稽查员指示业者开启最大量喷枪作业,再据而裁罚,“无异是陷害教唆”,判决诉愿决定及原处分均撤销,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中指出,行政处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政机关以引诱或教唆等手段使人从事违反行政义务行为,然后再加以裁罚,严重违反正当行政法律程序、诚信原则,因此判决业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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