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监狱发生多起受刑人在监内遭受性侵害案件,监察院纠正法务部矫正署。矫正署今天表示,立即调查,就相关人员责任议处。
媒体今天报导矫正署所属台北监狱、云林监狱等机关,未落实执行性侵害防范具体措施,导致1名邱姓收容人遭同房受刑人性侵害。
另外,监委提案指出,性侵害案后,这名邱姓收容人被移往云林监狱,还被戴上脚镣手铐、关在镇静室,长达3周。监察院今天纠正法务部矫正署、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法务部矫正署云林监狱。
法务部矫正署表示,邱姓收容人于民国99年间遭到同房受刑人性侵害后,北监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并调阅监视录影纪录,详加调查。除依规定惩处,更主动将此案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全案已经检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矫正署说,已立即指派视察人员,就收容人服刑期间有无遭受不当管教部分,调查了解,并就相关人员行政疏失责任议处。
另外,为防止矫正机关不当使用戒具,矫正署表示,已督请各机关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就具体事实认定,以施用1种戒具为原则,不得逾必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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