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加强取缔电动机自行车违规

【新唐人2013年03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15日电)金门县电动机车与电动(辅助)自行车日益增多,县府警察局今天表示,加强取缔违规,请骑士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警方表示,电动(辅助)自行车最高行驶速率时速25公里以下,车重40公斤以下。新出厂或新进口的电动辅助自行车须取得审验合格标章才能上路,审验合格标章为黄色闪电图样;电动自行车审验合格标章是红色闪电图样。

警方表示,民众骑乘电动机车或电动(辅助)自行车,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及依相关路权规定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电动(辅助)自行车未经审验合格前不得行驶道路,违反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新台币1200元到3600元不等罚锾,并禁止行驶。合格电动(辅助)自行车行驶道路如违规,也将依同法第三章慢车法规相关规定举发。

警方表示,过去购买以电动休闲车名义销售的车款,以及到大陆厦门购置未通过审验的电动自行车,都不能上路骑乘,如被警察拦检将处罚款。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