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9日电)分别担任诚曜公司监察人及前负责人的林姓兄弟,涉嫌积欠税捐逾2亿元,并把公司资产挪为私用,法院裁定将两人管收。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裁定书指出,诚曜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国96年2月间,以逾新台币11亿元价格,出售位在新北市深坑区的会馆,但扣除支付中介费、过户费及其他购置生财器具营运等费用后,还有3亿元去向不明。
案经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积极调查后,发现诚曜公司有近上亿元款项,分别流入公司清算人、股东、其他监察人及林姓兄弟档等人账户。
新北分署认定林姓兄弟故意不履行缴税义务,且有隐匿和处分财产情事,因此向法院声请将两人管收。
林姓兄弟在开庭时都辩称,公司业务实际上是由长辈负责,两人在公司只是挂名;法官认定,负责人和监察人就应负最终法律责任,裁定将林姓兄弟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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