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5日电)台中市议员何敏诚等人于正副议长选举涉亮票,台中地院今天审理,多名议员到场声援,认为亮票属政党运作,司法不应介入。
民国99年12月间台中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蓝绿各推1组人参选,民进党及台湾团结联盟等25名泛绿议员投票时涉嫌亮票,其中22人认罪,遭缓起诉处分;何敏诚、陈淑华及高基赞3人遭台中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诉。
台中地院今天开庭审理,何敏诚等3人出庭,民进党籍市议员黄国书、张廖万坚等人及台中市党部主委曾朝荣到场声援。
高基赞向媒体表示,亮票是对政党政治及民意负责,民进党团早就开记者会公开支持人选,并无秘密可言,若亮票违法,为何现场司法人员未阻止。
陈淑华指出,正副议长选举是市议会内部选举,属于政党政治运作问题,若行为不符,应由议会内部的纪律委员会惩治,而非司法机关介入,法律及政治见解不一,建议声请大法官解释。
何敏诚则指出,亮票是为了负责及信念问题,检方不办贿选,只抓亮票,令人不服。
曾朝荣表示,政党政治亮票应由议会自治决定;张廖万坚说,不能用不合时宜的法令干涉议会政党运作,法律要检讨修改;黄国书则说,他们拿选票时并未刻意要让谁看,只是很容易被监票人看到,不属于公开亮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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