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8日电)南投县长李朝卿申请复职,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表示,已收到公文;依过去许多案例,目前倾向让他复职,时间点会再讨论。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李鸿源进行“我国都市更新发展之实务问题及公共设施保留地解编作业现况”专题报告,李鸿源会前受访时作以上表示。
李鸿源表示,根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除非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以上,才可以停职。李朝卿状况是交保,过去很多案例(指交保),不管蓝绿都是予以复职,直到一审判决以后再做停职处理。因此,“目前倾向让他复职”、“时机点会再讨论”。
媒体问,最快何时可复职?李鸿源表示,会看过去案例及相关规定。
外界质疑是否有道德争议?李鸿源指出,内政部依法论法,过去也有一些案例,处理方式为假如是交保,会予以复职,这是内政部一向处理的原则。
媒体报导,涉贪污弊案获交保停押的南投县长李朝卿,27日由南投县民政处向内政部申请县长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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