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催债 立委拟立债务催收法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9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今天说,这会期将提出债务催收法草案,明确规范合法催债行为。

他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说,为确保债务人基本人权,让债务人安心生活、正常工作偿还债务,并约束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将提草案。

卡债受害人自救会顾问律师林永颂表示,不当债务催收常造成债务人身心痛苦,希望透过债务催收法规范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不当讨债行为。

1名债务人在记者会说,银行曾以“卡奴没资格养小孩”等言语羞辱,资产管理公司不停打电话到学校骚扰,导致她失去教职,日子过不下去。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专门委员蔡明宏表示,据内政部资料,民国100年和101年没有金融债权不当催收案件,且金融机构作业委托他人处理内部作业制度及程序办法明定债务催收正常程序,如有不当催收行为,金管会将罚银行。

金融机构委外办法规定,不得有暴力、恐吓、胁迫、辱骂、骚扰、虚伪、诈欺或误导债务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债务人隐私受侵害不当债务催收行为;不能以影响正常居住、就学、工作、营业或生活骚扰方法催收债务;催收时间为上午7时到晚上10时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人干扰或催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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