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29日电)金门地方法院审结离岛造林弊案今天宣判,前林务局技正、造林标案主办人董章治被判25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
判决指出,林务局于民国98、99年间共4件离岛造林标案,经费10亿多元,董章治等前林务官员被控在金门接受厂商招待喝花酒,并收取贿款。
金门地检署侦办后,100年7月间起诉董章治等10余名被告。其中,董章治被求刑30年,随即被林务局免职。另外,有21家造林厂商拿到50万到400万元不等“搓圆仔汤费”,均获缓起诉,但不法所得缴回。
金门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董章治8罪,应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科罚金2500万元,褫夺公权10年;许乃辉、蔡光进、田志城、赖聪明、徐政竞、简益章、李幸春、谢宗铭、吴文达等前林务局官员,则被判处1年10月至7年8月不等徒刑。
其中,许乃辉、蔡光进被判缓刑5年,99年12月底退休的田志城及接任主秘的赖聪明、李幸春也缓刑5年,谢宗铭、吴文达缓刑3年。
造林厂商林春雄、林坤木涉及围标、行贿被判刑,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造林厂商游正义涉及围标,处有期徒刑10月;造林厂商林寿长涉及围标,处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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