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30日讯】3月28日晚,纽约市议会就争论长达三年之久的带薪病假法案达成协议。纽约一百万没有这项福利的员工,有望享有每年5天的带薪病假。请看本台记者的详细报导。
带薪病假法案2009年提出以来,由于涉及小商业主、低收入员工、公共健康、纽约低迷的经济现状等多方面因素,历经数次修改和讨论。3月28日晚,纽约市议会最终达成协议。从从2014年4月1日开始,20人以上的企业,要为工作满4个月的员工提供每年5天的带薪病假;2015年10月1日起,15人以上企业也要遵守这项规定。法案还规定,无论企业规模多大,都必须从2014年4月1日起,为员工提供每年5天的无薪病假。 法案还规定,带薪病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全职和半职员工,而季节工和半工半读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这项法案早先提出时,曾规定5人以上企业要提供每年5天的带薪病假,但是议长柯魁英一直反对,认为会伤害到小商业利益、影响纽约经济发展。她这次态度的转变,使该法案最终达成协议,并将在市议会进行投票。然而,市长彭博仍对这一法案持反对态度,并表示会行使市长的否决权。不过,由于市议会大多数议员支持,该法案很有可能通过。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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