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惠之:反腐败反不出反对党

【新唐人2013年4月1日讯】中纪委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它是中共党内负责反腐败的纪律检查机关,也是党内的刑事案件侦查、预审执行机关,从法律来说,它没有任何合法地位,但是它具有实权,不过这个实权还是“被实权”,中纪委并没有至高地位,它隶属于中共中央委员会,服从于政治局常委会,对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并没有任何特权,说白了,如果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对某个官员先进行党内刑事讯问、侦查、预审,中纪委就成了一个党卫军“打手”,或者说,当某个官员已经触犯中共制定的法律比如刑法,政治局常委会决定不同意对其进行预审、讯问、侦查,党中央要保护他,那么,中纪委也是给予保护,也就是说中纪委成为高级贪官的“保护伞”、“救火队”。相同的是,有其上就必有其下,下属各级纪委,基本都是如此思路办案,由领导批示办案,别指望纪委秉公执法,因为纪委本身也很腐败,要么是打手,要么是保护伞或“救火队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纪委如此权势,寻租空间很大,又是人治,权力运作毫不透明,利益滚滚而来,要说反腐败,纪委最没有资格反腐败;要说腐败,纪委最容易腐败;要说秉公执法,纪委本身存在就不合法,指望瞎子领路,一定会领到深坑里去。

腐败亡国亡党沦为口号,反腐败其实是回避真实矛盾

2012年11月,中共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十八大上提到腐败的危险:“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其实中共自延安起就很腐败,特权高于一切,特供独自专享,1949年建政后已经不可救药,到了改革开放后腐败已成为全身肿瘤,所谓中共努力地铲除腐败,不过是自己试图用手把自己的头发提起来,根本无法提起来,不过是形式而已,反腐败也沦为口号,但腐败亡党的预言将不幸被他言中,一党专权腐败透顶是必然走向灭亡的。

历史上看,早在1951年,毛泽东发动了“三反”、“五反”运动以反对腐败。但这些努力并未成功,但毛却用它们巩固了他的个人权力,进行党内外残酷斗争,祸国殃民。自那时以来,反腐败运动就成为某些官员的烟雾以消除他们的政治对手。现在腐败已经渗透到中国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官员将数百万美元的不义之财藏在海外或者转移给自己的亲戚,公安局长出卖十几个派出所所长的职务就可以轻松到手数百万元,有的腐败金额高达数十亿元。面对一党专政、党在宪上和党大于法的政治现实,新任党魁习近平可能会采取大胆的制度化的反腐败措施吗?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也是亡党,因为决策权完全保留在党中央手中,一旦党中央处处一手遮天,任何反腐败都是空谈。

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其人

1948年出生的太子党成员王岐山(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姚依林女婿),2012年由政治局委员升任政治局常委,作为新任纪委书记,他难道不知道这个体制的腐败透顶吗?王岐山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副局级研究员、联络室副主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正局级研究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室主任兼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代所长、所长、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央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第一任董事长、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国务院体改办主任、海南省委书记、北京市市长、国务院副总理、中纪委书记,几十年官场生涯,对于中共制度性腐败,他难道不在其中深切感受到吗?

1998年,王岐山出任广东省副省长,负责处理广东省政府在香港的“窗口企业”粤海企业集团因主业不清、管理不善、腐败等种种问题导致的近60亿美元债务问题,海外的债权银行主张权利,施加压力,但王岐山出手后,依然是执行朱镕基的命令“谁的孩子谁抱走”,最后政府出钱还债(政府救市,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当时王岐山请来的是投行高盛作为省政府财政顾问,重组粤海,在高盛的建议下,广东省政府向粤海注入全省最优质资产,最终令重组得以顺利进行。正如中共的外交是“援交”,即以巨大经济援助打通的外交(例如2013年3月25日,习近平在南非提出落实好3年内向非洲提供200亿美元贷款额度的承诺,习近平参加金砖五国领导人会议,会议创建1000亿美元应急储备基金,其中,中国拟出资410亿,占比近半,巴西、俄罗斯、印度分别出资180亿,南非50亿),中共的资产重组也不过是为腐败和管理不善当“冤大头”(广东省政府为此还向央行借款380亿元),纳税人的税金,民脂民膏因此流失一空,比如粤海重组过程中,当时的部分国际债主因利益问题要告广东省政府,王岐山却说他们在国内告肯定赢不了政府:“你们可以去告,上哪都可以,在国内、在广东省肯定赢不了,到国外我也愿意奉陪!”因为中国法院是听令于政府的,要说腐败,法院的腐败肯定不如政府的腐败更为厉害。王岐山能说出这样没有法律依据的话来,说明他一是不会有反腐败的勇气,二是反腐败不过是沦为形式,三是反腐败岂能对自己下手?四是揭示反腐败在国内“肯定赢不了”。

所以说,纪委反腐败不过是一场政治运动,是权力私有化运动,最明显不过是反腐败促进权力进一步“家仆化”,“家法”替代国法,只要服从上级的命令,只要利益共享,只要政治站队正确,反腐败运动就一定是“认认真真走过场”。

中国最缺什么?最缺反对党

连年通货膨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税赋偏重,医疗、社保比例不高,贫富两极分化,仇官仇富,司法不公,高官腐败成风,丑闻频出,无人被问责,政府信息不透明,官员财产不公布,制度弊端无穷,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政府权力家仆化,私有化,却得不到如何有效的制约,而此刻的中国上下最需要有一个或更多的反对党。
反对党的前提是实行宪政,没有宪政,就没有反对党。在民主政体下的任何国家,反对党都不是叛逆者,他们忠诚正直地维护宪政。反对党对政府起到必要的监督作用,比如英国的反对党能够审慎地监督政府的行动,纠正弊病和遏制政府滥用权力,制止过度行为,使轻率行为得到节制,并补充政府议案的不完善之处。而且,反对党可以成为执政党,执政党轮流执政,反对党不懈监督,就可以有效制衡权力运作,避免更多的腐败,或从源头根治腐败。

可是,中国至今不容许反对党,中共成为唯一的执政党,任何反对党都成为中共坚决镇压的“反对共产党、企图推翻党的领导的反动分子”,其理由是“拥护共产党或反对共产党,这是今天在中国社会中测验一个人政治上的进步或反动的最主要的标志”,“党不怜惜从自己身上割去个别腐烂的脓泡,但决不允许别人什么的来利用这点来问正常的组织开刀”,“历史已经证明了:反对共产党就是反对人民。一切反对人民的阶级、集团和人们,都将遭到历史的无情的唾弃”,这说明没有反对党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1949年建政以后就开始了,民革、民盟、民建所谓八大民主党派都是1949年前成立的,后来沦为所谓参政的花瓶党(所谓中共唱主角,各民主党派唱配角,大家各自演好自己的角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就能共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台戏唱得妙趣横生,圆满和谐),而1949年以后中共建政后没有注册成立过一个反对党。但中国并非不适合多党制度,台湾就有民进党和国民党轮流执政,早在辛亥革命后,政党组织竞相新生,一度出现了照搬西方多党制的政治风潮,纷纷仿照西方社会实行议会制和多党政治,几年间就出现了300多个政党政团。虽然有反对党,在议会里看起来很乱,但他们的社会一点不乱(前提是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如果没有反对党,党内不乱,但全社会必然陷入混乱的死地(专制社会,独裁社会,奴役社会)。古今中外亦然。

政党制度并非完美,但是不可缺失

多元社会,必然有不同的组织参加社会管理和政党竞争,参与管理国家和制约权力。历史上,党并不是一个好名词,比如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等等,在西方民主国家,人们也会把政党等同于“宗派集团”,认为它们追求狭隘私益,制造分裂和混乱,其存在会破坏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利益,政党冲突会危及到国家安全等,还有人把政党称为政治怪胎。在美国,政党最初也是声名狼藉。华盛顿作为美国开国元勋在看到曾为国家独立而斗争的建国者们分裂成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两大集团时,也十分痛惜。他在《告别演说》中曾说道:“党派性总是在涣散人民的议会,削弱政府的行政机构。它以毫无理由的妒忌和虚假的警报使社会动荡不安,它点燃一方的仇恨之火反对另一方,……甚至煽动骚乱和暴动。它向外来势力和腐化敞开大门,这些就是通过党派感情的渠道通向政府的方便之门。”甚至美国另一位建国元勋杰斐逊这样说:“如果不加入政党便无从踏上通往天堂之路,那么我宁愿弃之不往。”

但现代国家,几乎没有不是政党林立的。我们要明白,政党为人所用,不是人为政党所用,政治不是任由政党玩弄和折腾的,社会也不是任由政党蹂躏和奴役的,现代政党是多元社会中公民有组织政治参与的公民自组织,是自组织,是自下而上的,不是类似中共自上而下的。政党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多党制的核心不在于多个政党的互竞执政,而在于共同维护宪法,努力完善这个不完善的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在宪政框架之中,多个政党均能以合法方式有效参与政治生活,进而能够共同有效影响国家政治生活。有一种说法是,政党活动构成了现代国家的重要内容,离开了政党活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就失却了生机与活力,与此同时,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政党活动,又必须在政党与国家二分的基础上进行。权力分立制度与政党参与监督制度的统一,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现代民主政治权力制衡的基本结构与框架,而中共却党政合一,党和国家,把党凌驾于国家、政府至上,必然是奴役人民。所谓胡锦涛提出的“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个“党天下”、“家天下”观点,这三个至上实质就是党至上,另外两个与党的关系,就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关系,基于这一点就可以看到,虽然政党制度并不完美,中国却连如此不完美的政党制度都不具备,谈反对党,岂不是痴心妄想?

政党就是社会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进行利益表达的工具,比如农工民主党,应该是农民或工人的代言人,可中共花瓶党农工民主党却成为医生为主要成员的中共党外组织,再说中共也宣称自己是工人阶级政党,但核心一句话还是由中共领导。中共代表了所有十三亿人的利益,不过十三亿人无法分享这些利益,便于8000万党员的政党来主导分享,他们拿大头,剩余归全民共享,丧心病狂的腐败从此便有了“合法性”。民主政体国家,政党须在宪政框架范围内活动,不能把一党之私利置于宪政架构之上,不能逸脱于宪法法律约束之外,不能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而在中共领导下,政党的表现恰恰相反,民为奴,没有选票,没有分享,没有话语权,没有自由,而官为主子,高高在上,什么都有,有权就有一切。

现代国家,必须承认党其实是“部分”的意思,任何政党都不可能代表或在某一时期同时实现所有社会群体的利益,世界上没有“全民党”,党只能代表一部分,不能代表所有,所以需要有不同的政党,有更多的反对党。因提出“文明冲突”观点而闻名的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政党的作用是第二位的,是补充制度的力量,而不是填补制度真空的力量。”在欧美国家,政党在现代性社会政治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宪政的制度性安排则是现代性社会政治运作中第一位、基础性的因素。在宪政层面,有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为形式的权力分立和互相牵制,又有反对党等民间组织、民间力量自下而上的竞争和监督,就可以保持权力总体上的平衡,使得权力专断的可能得以减至最低限度,这样美国这样的国家就没有那么频繁、那么无法遏制的腐败和滥权。

美国等国家有先进的政党经验,有制度上对权力运作制衡的设计——恰恰是中国需要补上的一门课,但是中共偏偏不承认有普世价值。民主、自由、博爱、人权,公平、平等、公正、正义,和平、法治、宪政……这些内容,岂不都是普世价值的内容?这些都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岂能分为东方和西方相互对立的价值观?反对党就是争反对的自由,每个美国人在投票选举总统之前是不知道下一任美国总统是谁,当然奥巴马只是一种可能,反对党有自己的阵营和代言人、候选人。而与之相对比的是,我们早已知道内定的独一候选人习近平将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下一任总书记,这里显而易见的是缺少了民主,也证明不合普世价值。如果中国有反对党,也可以自下而上选举,有至少两位候选人参与,那时,谁不能保障民众的利益,谁得不到选票,也就不可能当选。

简而言之,一个有政党的国家,如果只有一党专权专政专享利益,没有或不容反对党,那么这个党的存在必然以欺骗全民和散布谎言开始,最后以彻底腐败告终。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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