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日电)监察委员马以工、杨美铃今天表示,针对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命案,尊重司法审判独立,定谳前不对二审审理结果表示任何意见。
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命案,原被指控犯案的江国庆遭错杀后,一审依杀人罪判许荣洲18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改判许无罪。
马以工、杨美铃等查江国庆案时,曾派员到台南军事监狱讯问许荣洲,监察院民国99年5月公布的江国庆案纠正案,指出许荣洲现场模拟血迹喷溅处,并说明自白并无遭人唆使与逼迫。
纠正案指出,命案发生13年后,许荣洲仍能历历如绘指出犯案经过与血迹喷溅过程,并绘制现场状况图,“许兵自白过程具合理性与任意性”。
马以工表示,追求人权也兼顾公平正义,“如果说没有证据,当然是支持他的判决,如果有证据,当然就不能纵放”。监委们先前已立案调查当初是否有刻意纵放许荣洲,马以工说,已查到的证据部分,监委不便说明,对法院的认定,也不便置喙。
另外,她说,许荣洲案与江国庆案,法律上属两案,应分别详细审查,独立对待犯罪嫌疑与否;许荣洲无罪与否,不影响江国庆案实质确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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