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案 第一金投信遭重罚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日电)金管会今天针对第一金投信弊案开罚,限制第一金投信多项业务,因此第一金投信业务就仅能维持现有的基金操作、以及现有的全权委托代操。

第一金证券投资信托前基金经理人涉及普格案收取回扣弊案,及群益金鼎证券受雇人涉及居中牵线,金管会今天针对第一金投信、群益金鼎证券开罚,严格限制第一金投信、群益金鼎证的业务、处分相关的人员。

金管会要求第一金投信解除涉案基金经理人的职务之外,第一金投信总经理陈德伟是基金投资流程最终复核主管,对于内部管理及控制欠佳有督导责任,要求停止业务执行1年。

金管会解除第一金投信前董事长洪新湜的职务,洪新湜3年不得回任,惟仍可任金控下其他子公司的职务。且半年内,金管会要求第一金投信不可以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大陆地区也不可以申请代表人办事处或参股其他投信、金管会也不核准第一金投信申请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并视改善状况得延长1年。

2年之内,金管会要求第一金投信不得申请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并且处第一金投信新台币240万元罚锾。

金管会解释,此次处分将限制第一金投信的新业务,也影响第一金投信申请政府基金全委代操的业务。也就是说,第一金投信仅能维持现有的基金业务及代操的业务。

至于普格案,群益金鼎证受雇人涉及居中牵线,找上第一金投信基金经理人,所以金管会也对群益金鼎证开罚,3个月内群益金鼎证不可以现金增资、募集公司债、不可以转投资外国、大陆地区及其他事业、不可以担任指数型基金(ETF)流动量提供者、不可以申请增加业务种类、设置分支机构、经营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自行买卖外国有价证券。

同时,金管会也命令证交所及柜买中心限制群益金鼎证券万华分公司自今年5月起到10月底止(约半年)委托买卖,也就是限制群益金鼎证万华分公司经纪业务遭限6个月。涉案的人员,金管会也要求,予以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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