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力不足 南特法院判赔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筱颖巴黎2日专电)南特行政上诉法院判决法国政府要支付12万2932欧元给阿摩尔滨海省的4个城市,以补偿2010年它们处理绿色海藻及运输费用。

去年1月23日,勒恩(Rennes)行政法庭在初审中驳回阿摩尔滨海省(Cotes-d’Armor)4个城市的要求赔偿,因此4个城市提出上诉。

南特(Nantes)行政上诉法院解释说,在欧洲和法国法规旨在保护农业用水免于污染的执行上,自2003年以来所采取的措施,显现国家能力不足之处。

南特行政上诉法庭2009年底已经判决国家要支付环境保卫协会1万5000欧元的赔偿金,因为对于不列塔尼(Bretagne)绿色藻类增殖的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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