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前铁道部长刘志军 遭起诉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台北10日电)中国大陆前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今天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华社今天报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说,被告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起诉书指出,刘志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报导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刘志军1953年出生,中共中央党校硕士,曾任中国共产党第16届、17届中央委员。他担任铁道部长期间,主持完成大陆铁路多次大提速,实现大陆高铁“大跃进式”发展。他2011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被免职。

2008年,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列车车厢脱轨,酿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

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造成40死、约200人受伤。大陆国务院决议刘志军对温州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