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大桥 发包单位要确实管理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0日电)工程会表示,有提醒各单位注意得标厂商专业承揽能力,及造成施工品质瑕疵与进度延宕的情事;至于金门大桥兴建工程案,已由国登得标,发包单位要确实执行履约管理责任。

公共工程委员会今天赴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报告政府采购的兴利与防弊。

去年12月11日停工的金门大桥兴建工程,今年3月重新招标,4月2日第3次开标时有2家厂商投标,由国登营造公司以新台币66亿7836万元得标,依招标文件规定自决标日起50天内开工并起计工期,预计民国106年8月完工。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及民进党叶宜津今天就质疑,国登营造过去的纪录不佳,从联勤中科污水处理塌陷、北山交流道工安事件造成人员死亡、五杨高架桥工程期程延宕,还可以得标金门大桥兴建案。

叶宜津指出,造成工安事件之后,还可以得标上百亿元的重大公共工程,包含五杨高架桥工程、金门大桥工程等。

公共工程会主委陈振川表示,北山交流道、五杨高架桥事件发生的时候,工程会就有发函提醒交通部注意。

陈振川说,4月2日时工程会也通案发函,因屡次发生得标厂商专业承揽力不足,造成施工品质瑕疵与进度延宕等情事,各机关确实依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

他说,国登过去确实有些案子做不好,但有些案子也执行不错,主办机关招标与国登产生契约关系,若有违采购法则由签约单位提出申诉,厂商也要说明,在由工程会的申诉委员会判断。工程会是裁判单位,依法不可以直指哪个厂商是黑名单。

陈振川表示,金门大桥案已经合意签约,发包单位已就是交通部国工局要加强履约管理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