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岛12浬内 台日冲突可弱化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0日电)费时17年、17次会议,台日今天签署台日渔业协议,不仅钓岛周边7.4万平方公里海域达成合法作业协议,钓岛12海里内等未达成协议海域,未来作业可望更有信赖,冲突弱化。

亚东关系协会及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今天下午在台北宾馆召开第17次台日渔业会谈,我方由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担任团长,行政院外交部、海岸巡防署、农委会渔业署相关人员出席,日方由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担任团长,外务省、水产听、海上保安厅相关人员出席。

渔业署长沙志一会后统整协议内容说明,原本北纬27度线以南,以及我方所划暂定执法线以西,约近7万平方公里海域内的钓鱼台周边海域,即使台湾渔船没有靠近钓渔台12海里以内海域作业,一直都会被日本保安厅或水产厅的海巡船驱赶。

他强调,协议签定后,双方约定30天内要完成相关法规配套作业后,即可生效的是,让台湾渔船安心作业的海域,将包含原本的近7万平方公里,同时放宽执法线3处海域,再增加4530平方公里,合计7.4万平方公里海域内,台湾渔船预计在5月可安心捕鱼。

不过此7.4万平方公里海域内,东方有一处菱形海域,因为接近日本岛屿,同属黑潮流经,聚集渔群,为日本渔船也经常前往作业的海域,台日已订之为“特别合作海域”,台日渔船都可前往作业,往后由双边派官方代表参与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将进一步协议双边作业规则,共同遵守、共享渔业资源。

他还说,扣除上述“特别合作海域”,其他台湾渔船也可以作业的海域,称之为“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海域内钓鱼台列屿12海里内,由于协议未触及主权主张,各自主张有主权,因此双边都主张可在海域内作业,因此非不发生冲突海域。

除海巡署宣示会在此海域护渔,重点是实务上,可因此协议奠定互信基础,让此海域内的台日冲突性减弱,不若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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