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发明展获奖 智慧局补助

【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4日电)针对参加国际发明展得奖者,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目前锁定 9大国际发明展,依参赛地区别,提供最高上限新台币2至4万元补助

可获补助国际发明展包括莫斯科阿基米德国际发明展、瑞士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巴黎国际发明展、马来西亚ITEX国际发明展、美国匹兹堡国际发明展、乌克兰国际发明展、波兰华沙国际发明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韩国首尔国际发明展。

为鼓励更多国人到海外参展,促进交易商机,智慧局官员表示,从101年起将补助经费从100年127万元,提高至254万元,增加1倍,主要针对机票、运费、参展摊位费等项目进行补助。

依参展所在地位于欧洲、美洲及亚洲等地,提供最高上限4万元、3万元及2万元的补助。

至于申请条件,官员指出,参加著名国际发明展得奖的发明、新型或设计的创作,限于4年内在台湾取得专利权者。

针对参加国际发明展团队关切,因专利权属于团体,多年后偶有发生专利年费忘记缴交或有成员不愿缴交的情形,恐丧失专利权,官员引述专利法现行条文,提供专利所有权人在期限内申请复权的方法。

官员表示,未于缴纳专利年费期间内缴费者,除可在6个月内期限内补缴,并依逾期比例加缴专利年费补救外,若所有权人可证明非因故意,未于6个月内补缴期限补缴,可在期限届满后1年内,申请回复专利权,并缴纳3倍专利年费。

官员说,由于专利所有权属于团体者,无论由谁缴交,所有权依然属于团体;为维护专利权,建议部分成员可先缴交年费,再依法向其他成员请求返还。

另外,根据智慧局统计,96年至101年,近5年来高达1万1982件未缴专利年费案件,平均每年近2400件。

至于未缴专利年费的原因,官员分析,除了所有权人忘记缴交外,也常发生委托顾问公司或事务所代理人疏忽未缴,另有公司考量专利布局、基于无商业价值等因素,未继续缴交年费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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