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4日电)苗栗头份镇尖山里长傅双宝妻子彭秋荣8日自杀身亡,她被指生前积欠近3000万元会钱,受害者逾百人,多是相识多年的邻居。
彭秋荣生前以自己为会首发起4个互助会,另外跟了8会,8日突然留下遗书,到永和山水库停车场喝农药自杀身亡,欠下约新台币2700多万元会钱。
“就是太信任,才会受骗”受害会脚吕文章今天指出,他与傅双宝从小一起长大,10多年前傅开始参选里长,彭秋荣就起会替丈夫筹措选举经费,长期以来,傅要选举、在外闯祸所积欠的债务,都是由彭开小吃店并“以会养会”帮忙处理。
吕文章表示,彭秋荣多年来对丈夫义无反顾,许多老邻居、附近菜贩基于同情,加上她起的会利息高,“1万元的会就有3000多利息”,纷纷捧场跟会;如今彭秋荣一走,受害者逾百人,且多是高龄老人家。
受害会脚不甘损失,组成自救会转向傅双宝追债;但傅声称不知情,立委徐耀昌及镇民代表谭金荣都出面协调。
傅双宝表示,对于妻子生前有起会、跟会一事“完全不知情”,也从没帮妻子收钱。由于事发突然,目前毫无心情、头绪谈论,对于有会脚质疑他和妻子恶意倒会,“如对方有证据,愿负法律责任”。
自救会委任律师李振华表示,已提出要求清查傅双宝家中财产,傅初步同意于19日公布财产清册和账户。
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李嘉指出,民间互助会是会员间基于彼此信赖而成立,不像银行借贷有保证人、抵押物可供担保,“毫无保障可言”,一旦出事,受害者“求偿成功概率不大”。
林李嘉说,由于彭秋荣已往生,受害人顶多针对傅所继承的妻子遗产进行追讨;一般法律实务上,除非当事人有冒名标会情形,涉及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否则法律救济成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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