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8日电)男子叶冠亨“叶少爷”酒驾撞死人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开庭,被害人家属仍拒绝与叶家和解。
叶冠亨于去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在高雄市中华路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击晨起运动的李姓妇人,造成李妇当场死亡,同车陈姓友人也伤重不治,李妇丈夫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兴分局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检方于去年5月底侦结,叶冠亨和垃圾车司机王嘉祥分别被依酒驾肇事致人于死公共危险罪、业务过失致死罪等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处叶冠亨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王嘉祥判处2年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下午召开准备程序庭,叶家希望和被害人家属重谈和解事宜,但出庭的李姓妇人家属仍拒绝与叶家和解,并希望速审速决、量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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