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夫上任4年 枪决21人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法务部今天再度枪决6死囚,部长曾勇夫自99年上任后第4度执行死刑,总计已枪决21名死囚。除以民调做后盾,“依法行政”是曾勇夫最强有力的说法。

台湾自民国94年12月枪决杀人犯林盟凯、林信宏兄弟后,曾中断4年未执行死刑。前法务部长王清峰于民国99年间因坚持推动废除死刑、拒绝批准死刑执行,引发高度争议去职。

曾勇夫上任后,多次表明处理死刑定谳被告,会“依法行政”,并强调死刑执行是政府政策,只要审核妥适之后就会执行。

99年4月30日,曾勇夫首次签署死刑执行令,死刑犯张俊宏、洪晨耀、柯世铭、张文蔚遭到枪决;100年3月4日,死刑执行再度枪响,死刑犯管钟演、王国华、钟德树、王志煌、庄天祝等5人伏法。

101年12月21日,曾勇夫第3度签署死刑执行令,枪决曾思儒、洪明聪、黄贤正、陈金火、广德强与戴德颖等死囚;事隔4个月,今天统一在晚间6时30分在台北、台中、台南、花莲4地枪决纪俊毅、李嘉轩、陈东荣、陈瑞钦、林金德、张胞辉6名死刑犯。

曾勇夫说,第1次签署死刑执行令时难过地掉眼泪,第2次签署时心情仍然感到沉重、难过;第3次执行枪决前,因当时民调结果加上社会呼声,让曾勇夫下定决心签署死刑执行令。

法务部官员指出,历次民调显示,赞成全面废除死刑的民众属少数,多数民众都认同死刑存在的必要性,,法务部审慎评估后,决定依法执行。

官员表示,目前有死刑的国家不在少数,台湾目前绝大多数民意仍反对废死,废死虽是国际趋势,但非一蹴可几,台湾须在凝聚民意共识、有合理合宜替代方案后,才能着手修法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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