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1家受台湾三星公司委托测试认证S3手机的公司,控诉工程师擅将手机照片po网,请求给付违约金。高院判工程师付250万元。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洪姓男子是某公司新竹实验室的工程师,与公司签有保密切结书,若洪男违反保密约定,需负担损害赔偿。
公司控诉,他们去年4月间受台湾三星公司委托,针对尚未发表的S3手机进行测试认证,但洪男竟擅将手机照片上传至自己的Facebook,导致手机照片外流,台湾三星公司更下令3个月不给他们任何订单,连这次受委托的测试报酬也不得收取,请求洪男赔偿惩罚性违约金新台币500万元。
洪男主张,手机外观非属商业机密,且功能并未外泄,他没有违反保密切结书的约定,只是一时好奇,并非故意侵权,若使公司受有明确损害,而他应负赔偿责任,请求酌减赔偿金。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洪男违反保密切结书所定的保密义务,又手机外型也是吸引买家的重要因素,洪男使公司于3个月内未能接获台湾三星公司的订单,损失非微,审酌洪男须独自抚养1名子女等,认为两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判洪男给付250万元。
公司提起上诉后,高院仍判洪男给付25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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