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民同城活动的意见

各地公民朋友:

鉴于当前形势,对每月底公民同城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供大家参考:
公民同城活动自开展以来,各地朋友通过各种活动,相互沟通、熟悉和交流,对中国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应该采取的态度,如何开展公民活动,以推动中国社会合法有序进步作了成效显着的探索。当然,经验有,教训也有,各方意见也不完全一致,这正是自由民主社会生活的常态。相信经过大家积极的实践,一定会逐步总结出行之有效,兼顾各方权利,有利于中华民族长治久安的道路和方法。

各地公民朋友不分男女长幼,不分信仰贫富,也不在乎观点态度,包容平和,畅所欲言,利用每个月最后一个周六晚餐的机会,求同存异,相互支持。我们欣喜地看到,以往分散的各个群体,特别是长期在各种维权路上苦苦摸索的朋友们,在这里找到共鸣,也发现了合法理性却卓有成效的方式方法。一个人的维权,也是对其他公民的帮助﹔其他公民的支持,也是实现自身权利的保障。

不仅如此,公民在国家社会当中,除了有必须维护的权利,还有必须尽到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在帮助各位公民朋友维护自身各项合法权利的同时,我们必须身体力行地践行我们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如今,除了每个月月末的同城聚餐和其他形式的活动外,几乎每周我们都能看到各个地方,由不同的公民朋友开展的富有创意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定期组织的城市中心区域义务捡拾垃圾,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费补习功课,为遭遇意外受伤致残或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士提供帮助,关怀慰问抗战老兵,就连刚刚发生的四川雅安地震,也有我们圈内的公民朋友以各种形式开展的帮扶相助活动。

我们发现,只要我们沿着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平理性地开展公民活动,就完全可以达到有效坚实地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而且,这样的推动,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社会的无序盲动,防止社会动荡,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大家只要注意近几个月来各地发生的实际情况,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当然,不必讳言,无论是执政党内、各级政府和执法司法机关内,甚至公民朋友中间,现在还有对合理、合法、和平开展公民活动的不理解议论和行动,甚至是进行不适当的不合法的打压。这完全是出于对中国民众中间可以产生理性公民运动的一种误解。社会矛盾只有疏通才能解决,掩耳盗铃,驼鸟政策,甚至采取围堵打压,无异于扬汤止沸、火上浇油。从根本上讲,不合时宜的政策,来源于几千年来专制制度形成的,对每个合法公民拥有的,人性中的智慧理性缺乏起码的尊重。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犹如一套复杂的机器设备,它所有的零部件,都是由高度发达的电脑单元(公民)和单元集团(公民组织)组成,可以自我运行,自我调整,自我修复,还拥有思想和情感,他们的人格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而这个国家社会中的执政党和政府,只需要完成由全体公民表决授权的,一般由分散的公民和公民组织不愿做,做不好(往往应该是最没有“油水”)的事情。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健康发展,这里的人民才会安居乐业,这样的执政党才会有活力,长盛不衰,才会有效地防止腐败,才会长久地得到人民的支持。

先进的民主国家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海峡对岸的台湾社会也有了有力的证明,还有什么原因让我们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呢?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的丁家喜、孙含会、王永红、赵常青、袁冬等公民为推动官员财产公示被刑事拘留。公民和平表达反腐败的呼声却要被定罪,我们对此深感困惑。但我们在愤怒的同时仍然保持理性,我们将以最大的智慧和耐心唤醒越来越多的公民同胞的觉悟,包括今天仍然站在体制内对公民运动持不信任态度的人们,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公民的一员,也有着宪法保障的权利和法律赋予的义务。我们希望这样的错误和悲剧不要愈演愈烈,矛盾不要越积越大,如果理性建设性的力量无法存在,国家的前途将会是所有人的悲剧。也许,我们会继续面临压力,但同城公民聚餐是推动中国公民社会成长的正确道路,我们愿意为信念承担责任。

为此,我们呼吁:请各地的公民朋友们拿出智慧、理性和勇气,坚持开展各项公民活动。无论是否面对压力,我们都以坚韧坦然的心态,继续走自己的路。无论是聚餐、运动还是各种公益活动,只要是有利于公民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只要是坚持和平途径的,就一定可以赢得越来越多的公民的同情、支持和参与。同时,也要注意相互保护每一位公民朋友的合法权利和安全。让中国社会的公民运动,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成为国家、民族和社会稳定、和谐的最根本的强大力量。

中国公民 许志永 谢丹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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