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5日电)简姓男子3年前深夜受雇到松山机场割草,不幸被撞身亡,家属求偿。台北地院认定简家获赔金额超过求偿金,判决原告败诉。
法院判决指出,58岁的简男受雇在民国99年8月夜间到松山机场割草,但未穿着反光背心,遭货车驾驶开车撞上,简男送医不治。货车驾驶等人事后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5月徒刑确定。
简家事后与货车驾驶达成调解,领取丧葬费及慰抚金新台币235万元,并领取伤害意外险理赔金、劳保死亡给付、遗属津贴共203万元。
简家主张,简男所属清洁公司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被害人身亡导致家中顿失经济来源,难享天伦之乐,向公司员工及货车驾驶求偿300万元。
但法院认定,两造已达成调解,纵使认定被告应为事故负起连带侵权行为责任,简家获赔金额已超过求偿金额,判决简家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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