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刘世怡台北27日电)前台凤集团总裁黄宗宏入监服刑6年,提报6次假释皆未过,日前终于获台北监狱审查通过提报假释核准,最快下周出狱。
黄宗宏因另涉他案,台湾高等法院订定合并应执行刑8年7月,服刑期满日为民国105年2月。同案被告前中兴银行总经理王宣仁徒刑为8年9月,他从97年入监迄今,这次也获准假释。
黄宗宏因涉及中兴银行违法放贷案逾新台币60亿余元,造成7亿多元呆账,遭判8年6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亿元、褫夺公权4年确定。黄宗宏还故意违法上诉,96年间企图从基隆潜逃出境时被捕,台北地检署随后发监执行,并陆续查封黄宗宏财产。
台湾高检署指出,黄宗宏部分,日前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假释期间交付保护管束获准,26日收到裁定,将在29日裁定移送桃园地检署,桃检开出释票后,黄宗宏就可出狱,黄宗宏在出狱24小时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地检署报到。
矫正署官员表示,黄宗宏去年因服刑过半,达到累进处遇门槛,去年获北监假释审查通过、提报假释,但矫正署考量他属于重大经济犯,被并科罚金3亿元,他服刑应过半,并应履行罚金义务,当时驳回假释。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3/04/27/a888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