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基王华元案 党对五毛的指示曝光

【新唐人2013年4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近日,网络上曝出当年中共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对其网评员(俗称“五毛”)发出的,对网络上有关陈绍基、王华元案报导进行跟帖的指示。

据网络上曝光的图片,这份题目为《关于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网评员对陈绍基、王华元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进行跟帖的通知》,以“区纪委宣教室”的名义,要求该机关下属的“各党委、各部门”,“根据X央纪委宣教室的统一部署安排”在网络上对相关报导进行跟帖,以“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据公开的资讯,在广东省政法系统享有“南粤政法王”之誉的陈绍基,与曾任浙江省任纪委书记的王华元,这两个中共的原部级官员,都因卷入国内首富黄光裕案件而落马。

据维基百科公开的资料,陈绍基是由濮存昕主演的电视剧《英雄无悔》里公安局长的原型,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要职。

《明慧网》报导称,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陈绍基作为广东省政法系统的首要负责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六一零”办公室,指挥广东省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机构,以十分残忍的手段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洗脑转化和迫害,导致多人死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陈绍基率广东代表团出访澳洲期间,被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富英、谢焱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提起起诉,当时相关传票亦成功送达被告陈绍基手中。

轰动一时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黄光裕案爆发后,接受调查的涉案人员中有人供出陈绍基涉案。2009年4月11日陈绍基被有关部门调查,即“双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23日对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余元”为由,判处陈绍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时有海外舆论称其因作恶太多遭恶报了。

据香港《明报》的报导,陈绍基并不只是单纯受贿,他除了为港澳黑社会及“公海赌船”作保护伞外,还涉嫌直接参与港澳黑社会的帮派纠纷,帮助一派黑帮打击另一派黑帮。

而在陈绍基案发后,被指为陈绍基情妇的广东电视台下属卫星频道的王牌女主播李泳也被带走协助调查。消息指陈绍基案发后,李泳意识到“大难临头”并密谋潜逃,她手持外国护照准备前往香港,在出关时被有关部门拦截并带走。

与此同时,2009年4月16日,主要负责反腐败工作的原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也因卷入黄光裕案件而被“双规”。2010年7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以及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为由,以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周蓬安 2009年4月25日的博客披露,一位陈姓商人为了巴结王华元,不惜将自己年仅二十多岁、“身材绝对是一流,既有东北女人的野味,又兼具江南女子的柔情”的女朋友王美玲奉上。虽然王美玲依然是陈姓商人的女朋友,可她却为王华元生了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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