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9日电)徐自强被控掳人勒赎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九审今天首次开庭,徐自强在庭上说他没有参与,是被冤枉的。全案于6月17日再开庭。
徐自强辩护律师林永颂开庭前说,徐自强未参与本案,且更八审有许多矛盾、违反证据法则的部分,希望更九审调查先前遗漏未调查处,法官要有担当,“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高院今天召开准备程序庭,受命法官是林孟宜。
法官开庭时说,未来辩论时,会询问徐自强是否主张以速审法请求减刑;另外,全案也有进行量刑辩论的必要,请徐自强及律师预先准备。
徐自强向法官说,他没有参与,是被冤枉的。
林永颂说,全案仅由同案被告黄春棋、陈忆隆证词,咬徐自强有犯案;但黄、陈证词互相矛盾,也无进行交互诘问程序。
林永颂指出,徐自强先前更审时已拒绝以速审法请求减刑;另外,徐未犯案,并无量刑问题,但法官提出量刑辩论,他会与徐自强讨论后,决定如何答辩。
媒体于庭后询问徐自强主张无罪是否良心不安?徐自强说,“我本来就没做,怎么会良心不安”;徐自强母亲则说,“我对阿强有信心”。
徐自强与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等人,被控于民国84年9月间,共同绑架、杀害黄春树;黄铭泉潜逃泰国遇害死亡;黄春棋、陈忆隆及徐自强3人于89年间被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
最高法院在94年5月间认同当时的检察总长吴英昭的第5次非常上诉,将案件发回更审;全案在二、三审之间来回,更八审去年判徐自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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