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中共旗案上诉 港社运人士获减刑

【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因为涂污和焚烧中共国旗及特区区旗,早前被判入狱9个月。他不服判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星期一裁定上诉得直,减刑至4个半月。

口号:还我言论自由,政治检控可耻。

上诉案开审前,一批社民连成员在法院外高叫口号,要求释放被囚的古思尧。代表古思尧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焚烧国旗最重只是判监3个星期,原审裁判官判刑太重。法官同意减刑至4个半月。

议员梁国雄对判决表示欢迎。但批评当局是政治检控,要求废除国旗法。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古思尧坐一日监都是嫌多,这是我们的看法,其实如果有国旗法,将焚烧、毁坏国旗表达意见,就当一个罪行,最高刑罚是3年,这对言论自由是一种威吓。”

正在服刑的古思尧扣减假期后,本周内将获释。古思尧去年6月就李旺阳事件到中联办抗议,以及今年元旦日游行,因为涂污及焚烧中共国旗及特区区旗被检控。

新唐人记者梁珍、郑丽驹香港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