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9日电)远东百货公司不满经济部撤销核准远百等增资太流的行政处分,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判决远百胜诉定谳。太设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太设表示,就案件内容而言,太设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就法理的认知上,经过违造文书的股东会议事录和公司登记内容岂可继续用于登记。
太设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撤销经济部对远百的诉愿决定及行政处分,等于是让争议回到民国99年2月3日,经济部发函给远东等多家公司,撤销先前核准远东等增资太流新台币数十亿元的行政处分之前的状态,当时远东集团是否合法入主太平洋 SOGO 百货,还要视这件争议其他民、刑事判决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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