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12日讯】加拿大作为移民国家,吸引了许多华人,可是很多华人不能长期在加拿大居住,被称作“太空人”,最近有一个“太空人”申请加拿大公民时,开始获得通过后来又被撤销,那么作为“太空人”想入加拿大籍,要怎么办,来看本台记者史青的报导。
近日很多加拿大中文网站都转载了台湾移民张清德(音译,Ching-Te Chang)的故事,他的公民申请先是获得了移民法官的批准,但是被移民部上诉到联邦法院,被裁定不符合入籍要求,到手的公民身份被撤销,我们今天采访了资深律师来探个究竟。
李杰辉先生已经有十多年的移民律师的从业经验,他曾经成功帮助长期居住在国外的“太空人”获得加拿大国籍。
移民律师李杰辉:“我们之前有个案子,他(客户)是永久居民,老婆孩子都在这里,但是联合国的一个组织派他去非洲一个国家,他在非洲也就是住宿舍,常年在外,但是我们还是争取到他符合(入籍)资格。”
他说公民申请被入籍法官批准,又被联邦法院撤销的案件很常见。当申请人不符合4年在加拿大住满1095天的规定,法官会依据1992年名为Re Koo的判例里的标准,酌情衡量申请人在加国境外的居住时间是否可以看作在加国居住,使结果会有很大变数。
移民律师李杰辉:“入籍法的原则就是入籍申请人必须和加拿大有紧密的联系,而且对加拿大有相当的理解,融入加拿大社会生活。”
他建议如果居住时间不符合入籍硬性规定,加入加拿大当地的机构,并参加他们的活动,可以帮助获得入籍资格。
李杰辉律师认为张清德的案子,可以选择上诉联邦法院上诉庭,因为他的妻子儿女已经成为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有紧密的联系,但是他在台湾也有很多的亲人,这会影响他公民申请的成功机会。
新唐人记者史青加拿大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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