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将侦结律师发声明 国防部爆料不同调

【新唐人2013年7月31日讯】(新唐人记者许宁综合报导)陆军下士洪仲丘枉死案,据悉,军检最快31日侦结。洪家义务辩护律师团要求,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先下令暂缓起诉处分。另外,在洪案调查过程中,军事检察官特别设立爆料专线,但主管国军心理作战的政战总队,却祭出“官兵任意向媒体爆料可能触犯之刑罚及民事责任”恐吓官兵,不得对外爆料。

针对军检最快31日侦结,洪家义务辩护律师团30日深夜发表声明表示,部队强调上令下从、学长学弟的伦理关系,所以侦察和审判结果不易受到公众信服,希望等立院《军事审判法》修正案完成后,让本案成为第一个适用新法的案件,要求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先下令暂缓起诉处分。

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也表示,希望检方能多办出一点东西,虽然他们已经做好最坏打算,很可能只有小兵顶罪。

洪慈庸说,虽然证据没了,可能也串证了,但仍希望桃检能有所突破,“最差情况可能出现抓小兵顶替,但这不是家属和社会所乐见的,因为每个孩子都是家庭里的宝贝。”

洪仲丘案,目前包括陆军542旅副旅长何江忠、旅部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269旅禁闭室中士陈毅勋等4人,被以涉犯“职权妨害自由”及陆海空军刑法“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等罪遭收押。

另外,法界人士指出,改列被告交保的542旅旅长沈威志和269旅相关军士官,恐怕将有多人在起诉范围内。

爆料 军检要 政战总队禁

陆军第六军团542旅下士洪仲丘枉死案,目前真相不明,国防部还为此设立爆料专线0800255300转313,给知情者提供线索,且爆料者将依《证人保护法》提供保护。

据苹果日报报导,军方人士透露,主管国军心理作战的政战总队,在7月17日在其军网网站上,要求所属各部队的军、士官“不得任意向媒体爆料”,否则可能触法。并要求部队士官以上人手一份,企图以《刑法》和民事责任来恐吓官兵,不得对外爆料。

据政战总队军网的公布的爆料刑罚,以诽谤罪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侮辱公署罪则有6个月的有期徒刑;造谣罪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匿名或冒名发送讯息罪,则可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报导中说,政战总队表示,总队的网站上贴出“官兵任意向媒体爆料可能触犯之刑罚及民事责任”,主要是强化官兵的申诉制度,绝对与洪仲丘案无关,为避免其他官兵有过多的联想,会将此档案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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