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张玉玺长兄:为村民向高院讨说法(6)

【新唐人2013年8月23日讯】请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清洗有恃无恐关系网联手抗法。

有恃无恐关系网联手抗法,严重扰乱信访诉讼秩序,充当违法和犯罪的保护伞,促使上级信访的存在,三大诉讼中的上诉,申请再审形同虚设,是依法治国的绊脚石。

今天只简说山东高院[2012]鲁民申字第437号裁定书,本院审查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对此错就错在一致,造就一致,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才敢说联手抗法,如果造就不致,相安无事。

高院审查石柱栏村委会诉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尤其对邹金海、张福新履行郭洪俊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十年,存在违约、侵权、盗伐林、拒绝变更合同,到期不但自己而且串通本合同与案外合同,同时期满承包人,拒不返还土地等财产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涉嫌合同诈骗、盗伐林木。非合同接近五年(裁定书送达止),存在伪造单一合同、拼凑合成证明,尤其连续四天,在光天化日人大百众政府官员公安民警面前,当场实施暴力、非法占有土地等财产、当场造成使用权、所有权移位,涉嫌诈骗、抢劫。张福新还妨害诉讼、寻衅滋事、打砸抢烧、拒不执行判决……利用最后审判与原审联手,以地域和级别管辖挡在诉讼门外。

高院对原审只立案张福新一个被告,并只审土地返还,对涉嫌诈骗、抢劫非法占有演变成合同纠纷民事责任,判决管理、使用名义返还、实际不返还。尤其对涉嫌诸多犯罪非合同至今六年,裁定视为与石柱栏村委会形成了不定期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石柱栏村委会随时可以终止承包关系,利用最后审判做实名义返还、实际不返还,把石柱栏村集体财产供手违法人。

三审对本案除认定张福新履行郭洪俊合同,到期没续签合同。二审对原审没立案部分,判决为独立诉讼另行主张外,在认定事实、定性、援引法律均违犯法定程序。尤其高院实施绝审、滥用法律条款、紊乱法律关系、掩盖法律责任重合、不让邹金海返还侵占的集体财产,不让张福新执行判决、裁定,给石柱栏村委会诉讼画上句号。

为此请求总书记、总理要求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莅临石柱栏村,调查被摀起的案情及背后原因,清洗关系网联手抗法。
    
此致
    
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

张玉树

2013年8月21日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