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5日讯】2012年9月19日,新华社长篇稿件《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提到,“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向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并被打了耳光。”
2013年8月25日,济南中院薄谷开来证言,其中记录说:“2012年1月29日中午,薄熙来告诉我(薄谷开来),自己打了王立军一个耳光,说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人。后来,吴某某也告诉我,薄熙来让吴某某和郭维国在场,大骂王立军,对王立军说,你告吧,你去告吧,怎么不连我也告啊,越说越急,搧了王立军一个耳光,王立军嘴角被打出了血,薄熙来还气得摔了杯子。”
两个档记录都是打“耳光”,但2013年8月24日,王立军出庭作证时,“挨巴掌”突然改称“挨一拳”:“他出来后,就开始大骂,很不雅,我记得大约3分钟之后,他就绕过他桌子的左侧走到我跟前,他突然打过来一拳,打得我的左耳,不是一巴掌的问题,我身体稍稍动了一下,这时他打完了,他就坐回桌子那边去,我发现我的嘴角流血,耳朵流东西,我去桌上拿餐巾纸擦血。我还是很平静地对他说,这个事应当面对,他拿起水杯就摔在地上,说,我绝不接受,完了之后,他又想过来实施暴力,后来在场的吴某某扛了一下。”
王立军为什么改口呢?估计一是为了忠实于“事情真相”,因为据重庆新桥医院眼科主任孙某某、耳鼻喉科主任杨某证言,王立军左耳部受到外力击打,有耳鸣、耳痛症状,杨某为王立军检查后诊断结论为针尖状鼓膜穿孔。作为遭受暴力的王立军,对事情发生过程应该记忆深刻,故“耳光说”不足以表现真相,以“拳头说”正视听。
再一个原因,是强调自己的“受害者”身份。24日王立军出庭对质时,审判长说:“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你出庭作证应如实陈述,听清楚了吗?”王立军说:“听清楚了,而且我不仅是证人,还是薄熙来案件的被害人。”“薄熙来案件的被害人”,应该是“巴掌”改“一拳”的心理基础。
而25日薄熙来当庭反驳王立军的“拳头说”,却有更深的用意。原来,24日王立军证言对薄熙来不利,薄熙来否认拳击,是为了论证王立军撒谎证言不足以采信,“以小证大”,推脱个人罪责。
薄熙来说:“王立军作证过程中不断地明显撒谎,他的证言完全不足以采信,他的证言充满了欺骗,而且是信口开河。比如关于光碟的事情,他昨天讲的和他自己的笔录证词中就显然矛盾,他自己听力极佳,能够隔着一个房间关着门,在另一个房间里的事都他都能听到。他说的很多事情都是单证。他说我不是一耳光,而是一拳,而我没有练过拳术,而且也没有这么大的打击力。”
当年打黑叱咤风云两个“重量级”大人物,而今法庭玩起顽童游戏,为“耳光”“拳头”争得互不相让,在网友看来,有点狗血八卦,然而法庭攻防如楚河汉界,拳风掌雨,隐藏多少心机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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