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自知在劫难逃 只剩余生

【新唐人2013年8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宋风综合报导)持续5天的原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的法庭审理程式在济南中院结束。审判长宣布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庭审过程中,薄熙来虽然否认对他的指控,但他也许已经知道判决结果是终生监禁,感叹“在劫难逃”、“只剩余生”。 不过,薄熙来的概不知情激怒了公诉方:“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薄熙来自知“只剩余生”

北京时间8月26日,是最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早晨8点36分,济南中院的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公布了法庭辩论的程式。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在公诉人发言之后,就进入被告人自行辩护的环节,接下来分别是辩护人辩护和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最新的庭审记录显示,薄熙来在其个人自辩中,依然否认检方对他的指控,并且称:此事在劫难逃,只剩余生。

薄熙来依然否认了公诉人对自己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名的指控,仅认为自己是有“严重的过失和错误”。薄更进一步辩称王立军的叛逃并非自己逼走,而是因为王与谷开来的私情被自己发现。他还声称:徐明对薄瓜瓜留学的资助,他失察少教,难辞其咎。他也辩称:自己并不知晓徐明和谷开来尼斯房产的事。

薄熙来已经激怒当局 检方要“严惩”

公诉方的意见9点43分就已经公布,显然公诉方被激怒:“被告拒不认罪 必须依法严惩”。

对于薄熙来的“概不知情”,检方则认为其“单独或共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

此外,检方还认为,薄熙来在近几日法庭审判中否认指控的表现与他在庭审前全盘认罪的表现不符,称“在这几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薄熙来不仅对有大量确凿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予以矢口否认,而且连自己庭前亲自书写的材料和亲笔供词也予以推翻,对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薄熙来仅承认自己有错误,负有责任,但同样不承认犯罪。这足以说明,其拒不认罪的态度。

检方提醒法庭“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日本《每日新闻》认为,薄熙来对3项罪名全部予以否认,出现了和检方全面对决的姿态。但《美国之音》指出,综合各方面的消息和回馈,薄熙来受审最终充其量只是一场鸟笼式审判,也就是说,审判全程仍然在当局的全然掌控之下,薄熙来的定罪早已被定好。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