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13日讯】总统府副秘书长的罗智强12日公开请辞获准,除不接任何职务,也不会投入基隆市长选举。罗智强今天(13日)表示,要求自由时报对不实报导立即公开道歉,否则将为自己的名誉采取法律行动。
据中央社报导,由于自由时报以“临别搞新闻,压缩王版面”描述请辞动作,罗智强上午在脸书(facebook)贴文表示,“不要把不实报导当成媒体特权,请自由时报立即道歉”。
他说,今天自由时报报导,“罗(智强)还曾感叹,老板卸任后,他就无路可走了!”对于这一段不实报导,要求自由时报公开道歉。
罗智强认为,自由时报不实报导已非罕例,所以并不讶异,也已学会不要生气;但捍卫名誉、伸张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公民责任,他要求自由时报今天立即道歉,否则他也只能为自己的名誉采取法律行动。
他指出,从未向任何人“感叹”过,“老板卸任后,他就无路可走!”自由时报既然点他的名栽赃抹黑,请负责任的提出证据,说明他“何日、何时、何地、向何人”说过“老板卸任后,就无路可走!”的话。
罗智强表示,作为媒体,自由时报要做什么样的“政治评论”来丑化他,即便不接受、不认同,但尊重媒体的主观评论,然而,主观评论必须基于客观事实,为了丑化他,不惜将他从没说过的话,塞到他的嘴里,这一点不但伤及他的名誉,自由时报也自伤媒体公信。
他说,民主社会,总统有任期,马总统上任的第一天,就有卸任的那一天,对他而言,就是做好工作,平常心看待政治生涯里的潮起潮落。
罗智强表示,中华民国是民主法治社会,老板与职员、总统与幕僚,是契约关系,不是身份关系,更不是阶级关系,自由时报还在套用那种谁依附谁、谁从属谁,老板下台,自己就没路走的八股,伤不了别人,只是显得这个报纸本身的陈腐与封建。
他指出,这已不是自由时报第一次以不实讯息污蔑他,过去也考虑过采取法律行动,但团队伙伴认为他有公职在身,不宜对媒体兴讼而作罢,加上考量和记者的互动多,终究建立了若干私谊,律师认为兴讼的同时,很难不对报导的记者同时采取法律行动而作罢。
“这一次,即将离开公职的我,公职在身的疑虑既然减少,决定以行动捍卫自己的名誉”,罗智强表示,若自由时报不道歉,虽然不想让记者朋友因此系讼,也只能采取法律途径,因为“若不让不实报导的媒体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会认为伤害他人名誉是它的特权,将会变本加厉的去污蔑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