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0日讯】薛蛮子–锒铛入狱、潘石屹结结巴巴地在央视发声、王功权被警方带走、“花总”也被“请”去问话,恐惧气氛在大陆互联网上蔓延之际,日前,甘肃16岁的初三娃娃杨某也未能幸免,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评论认为,一场“网路文革”正在缓缓拉开帷幕。
16岁娃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据大陆媒体报导,17日,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名初三学生杨某因为在微博上发帖质疑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在转发超过500次后,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除该学生外,这起事件还有1人行政拘留,5人遭罚款。发帖的16岁初三学生或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
有报导说,9月14日中午,杨某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张家川9•12杀人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发微博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苏建。
由于杨某链接至QQ空间“说说”的帖子均被删除,尽管无法得知其帖子总转发次数,但据了解3条与案件相关的微博转发量均未超过500次。
网友热议:
针对16岁的娃娃被抓连日来网上热议纷纷。有人痛斥当局的做法,有人说,“看到这个孩子,觉得中国还有希望。”
董法麟律师: 网路发贴只有“造成公共场所(按两高新解网路也算公共场所)严重混乱”才构成寻衅滋事罪;两高所指的转发500的标准指的是诽谤罪,从网路报道的情节来看两者皆不构成。
我不是中国人kisday: 自称伟光正的档,实则恶魔一类。
电话党–张唯楚: 一人刑拘,一人行拘,5人罚款,好商机啊!
pp: 草木皆兵!
林炜尧: 对未成年人下手,还有没有良知……
生命过客: 离完蛋不远了!
失火的天堂: 无论造谣也好,还是另有内情也好,向一个初中生开刀,这与制造白色恐怖有何差异!求转发,求刑据。
郑建: 政府要经得起公民的质疑。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清者自清,务虚对一未成年人下手。
金陵饭团:共党的做法只会让老百姓觉得恐慌,做的什么事都让人觉得不放心,有内幕。一个政府没了公信力,就像cctv一样,还有多少人信呢?
带刀侍卫5小毛:刑事拘留我不担心,怕的是以后对社会的仇恨,像厦门公交车爆炸一样,大家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有时候一个人绝望,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安全。
胡长城1979:回复@回来吧乔巴:你看梦鸽想说啥就说啥,谁管啊?我觉得有话语权的人才有言论自由!
袁裕来律师:【请转发,救救孩子】如果真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孩子的一辈子就毁了。
互联网上一片萧杀
根据香港媒体的报导,8月底,中共主席习近平在一次内部会议上,以充满斗志的语调宣布,国家宣传部门必须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才能在新媒体的“战场”上取得胜利。
几天之后,逮捕行动就陆续开始了。美籍华人富豪知名博主薛蛮子–锒铛入狱。罪名是涉嫌嫖娼,但随后戴着手铐、身穿囚服的薛蛮子却在央视上大谈,“言论自由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还对政府打击网路谣言的行动大加赞扬。
有着众多粉丝的大V房地产大亨潘石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结结巴巴地和政府“站到一边”。曾公开声援被捕的”新公民运动“领袖许志永的企业家王功权、因为在网上爆料官员手上戴的奢华名表而名声大噪的知名博主“花总”都分别被警方带走,不过“花总“随后又获释。
“网路文革”拉开帷幕
最高法院规定,社交网路用户可因造谣诽谤而遭到起诉,如果其传播谣言的博文被阅读超过5000次或者转发超过500次的话。最高法对这一决定作出的解释是,一些人“利用社会敏感话题”,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体突发事件”。
曾为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担任秘书的鲍彤认为,这些手段让人回忆起文革时代:“谁能确定哪些是谣言?”他在为自由亚洲电台撰写的评论中指出,中国的政治是复杂而难以预料的,“前天载入党章的‘接班人’,昨天定为‘反党叛国’的主帅,今天不知道怎么说,明天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