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1日讯】两年前,大陆国企负责人刘瑜(化名)因受贿罪被判刑,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刘只交了8万元,而他名下还有两套价值300多万的房产。“贪官坐牢不吃亏,苦了他一个,好了全家人。”贪官同事的无意吐槽,让刘剩余的7万元被法院追回没收。
据大陆媒体报导,事发前,刘瑜在泰州市一家大型国企担任采购部负责人,2009年至2010年间,刘瑜利用其主管物料采购的职务便利,先后9次收受大连、南京、盐城等地物料供应商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2万元。
事发后,2010年10月13日,刘瑜主动投案,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
2011年4月7日,刘瑜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今年8月,高港区检察院某官员到企业巡查,刘瑜过去的同事感叹,“贪官坐牢不吃亏,苦了他一个,好了全家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经查,判决后刘瑜向法院提出需要时间筹钱,法院暂时没收了8万元。剩余的7万元一直无人问津。而调查发现,刘瑜名下登记有两套高档房产,估价300多万元。
“我牢都坐了,你们还追着我不放干吗?”监狱里的刘瑜被提讯时问,但最后刘还是同意配合履行。近日,刘瑜的家属主动将剩余的7万元交到了法院银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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