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06日讯】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公共场所爆炸、纵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死伤。分析原因,许多当事人都由于对社会、当局不满,因此铤而走险。
回顾这些事件,在对无辜民众表示哀悼的同时,也让我们反思,如何用理智的方法,解决目前的体制下的种种社会问题。
2008年7月,云南昆明两辆公交车先后爆炸,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
2008年7月昆明 公交车爆炸 2人死亡 14人受伤
2009年6月,四川成都公交车被纵火,造成28人死亡,70多人受伤。
2009年6月成都 公交车纵火 28人死亡 70多人受伤
2010年7月,湖南长沙机场大巴被纵火,2人死亡,10多人受伤
2010年7月长沙 机场大巴纵火 2人死亡 10多人受伤
2011年5月,江西抚州,一名被强拆的男子引爆市检察院,区政府大楼等,造成3人死亡
2011年5月抚州 市检察院大楼等爆炸 3人死亡
2011年6月,天津市政府门前发生爆炸,2人受伤
2011年6月天津 市政府前爆炸 2人受伤
2013年6月,福建厦门公交车被纵火,导致47人死亡
2013年6月厦门 公交车纵火 47人死亡
2013年7月,残疾人冀中星在北京机场引爆炸药 本人受伤
2013年7月北京 残疾人机场引爆 本人受伤
2013年10月,一辆吉普车冲撞北京天安门后爆炸,两位游人和车内三人死亡,多人受伤。
2013年10月北京 天安门撞车爆炸 5人死亡 40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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