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观察:沃尔克规则

【新唐人2013年12月13日讯】本周,美国五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批准了“沃尔克规则”,将明确划定各大银行可以进行的“风险投资的范围”,这意味着自08年华尔街崩盘后的金融改革终于已经成型。

作为2010年《多德-弗兰克改革法案》的中心条款,沃尔克规则是由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提出,其意图非常明确,那就是防止华尔街再次将美国和世界经济拖下水。

依据沃尔克规则,金融机构的投资分部(Investment),私募基金分部(Private Equity)和自营交易分部(Proprietary Trading)必须与信贷分部(Lending)完全分开,这就是说银行不能同时扮演咨询者和放贷者两个角色,利用自己的账户进行大规模风险投资。

沃尔克规则的原理来自于大萧条时期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各有界限,不能合并,因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作用是向家庭和企业提供贷款,他们在经济危机时应该被政府挽救,而投资银行的作用是发放和交易证券,所以本身就应该承担投机带来的巨大风险。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实施半世纪以来,美国经济稳步增长,只有一家大型银行倒闭。进入90年代,这项法案逐渐被削弱,直到1999年被彻底废除。此后,美国各大银行开始相互吞并扩张,在投资中越来越铤而走险,再加上房产泡沫爆破,终于导致2008年华尔街崩盘。当时,几乎所有大型银行都面临倒闭。

因此华尔街改革者认为,如果能够继承《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精神,沃尔克规则将重新确立商业和投资银行之间的分割和平衡,防止大型银行进行高风险投机交易,以此维护经济稳定。

可想而知的是,这项改革遭到了华尔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他们做了大量游说工作,试图说服美国政府不要伤害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不过,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显然认为这一系列改革都是为了华尔街银行好,因为再这样肆无忌惮的投资必将玩火自焚,而下一次政府救市可能就不会来得那么容易了。

当然,沃尔克规则中也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比如银行依然可以进行证券交易,也可以继续利用信贷衍生品对冲风险,这些都给华尔街银行一些回旋的余地。总体来说,沃尔克规则大概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需要很多年市场观察才能发现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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