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法官:拿60万 “改判无罪”

【新唐人2014年1月14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近日,网友金云堂实名发帖举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尹丰文,向他索贿60万元,并称“可以在二审帮其改判无罪”,此外随帖还公布了偷拍的一段视频作为佐证。

举报人金云堂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尹丰文是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一审法官,当时向他只索贿15万元,因为当时钱不够,尹丰文做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后来,尹丰文又提出了60万元的要求,因为再审将更换法官,他需要更多的钱进行“运作”。

据悉,天元区法院已成立了调查组核实此事,并已经停止了尹丰文的职务。

金云堂称,这两天调查组已经联系他,他同意与法院方面的人见面。金云堂还表示,他还掌握着关于尹丰文索贿的其他视频没有公布。

实名举报法官尹丰文

网友金云堂今年1月10日,开始在天涯社区和新浪微博多次发帖,实名举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法官尹丰文。

金云堂介绍,他曾是一家名为“株洲市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04年时因为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显名股东在隐名股东唆使下,将他与公司董事长禹瑾筠举报,后两人被邵东县警方以挪用资金罪刑拘,之后被邵东县法院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被发到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重审,金因此结识尹丰文。而尹丰文以此案可改判无罪为名,多次向他索贿。

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网上的信息显示,尹丰文曾任刑庭副庭长,如今在知识产权庭。

根据株洲市工商局的公开资料,株洲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注册于2001年7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房地产开发,法定代表人名叫罗凤林。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最近一次年检已是2005年。

与此同时,金云堂还公布了一段长20分钟的视频,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是2014年1月2日晚。金云堂称,这段视频是他与尹丰文的一段对话。

视频中金云堂说,去年没有听尹丰文的话,如果听尹丰文的话会好一点。尹丰文则表示,如果听他的话,就已经全部搞定了。尹丰文还多次表示,金云堂如果愿意出钱,可以运作改判无罪,尹丰文还建议,他可以和禹瑾筠一起搞,平摊费用。

尹丰文说:“如果每个人出30万元,一共60万元差不多”,不过他也并非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因为已经经过了审判委员会,“以前你搞30万我还真有把握搞定,我自己办的这个案子,我最清楚”。

视频中尹丰文还向金云堂表示:“我知道这个案子是无罪,这个我能确定,而且我能够找出理由,可能律师、其他人讲不清这个理由,但是我能讲得清楚。”

这段视频是他拍的,由朋友帮他发到网上。他说,他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这个案子几年来逼得他走投无路,之前尹丰文向他索贿15万可判无罪,但他只给了1万,所以被“判三缓三”,现在又要钱,他只有“豁出去了”。金云堂说,发帖实名举报前他曾考虑了几个晚上,最后“要死也死得痛快,要死大家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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