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售新原则 避免侵犯人权

【新唐人2014年01月16日讯】欧巴马总统今天(15日)签署规定军售盟国事项的总统令,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首次更新军售指导方针,内容是美国禁止决策者在明知武器可能用来犯下残暴罪行的状况下批准军售。

据中央社报导,美国向其他国家军售常规武器的新指导方针,人权方面的规定更加明确,禁止决策者在明知武器可能用来犯下残暴罪行的状况下批准军售。

新规定规范美国政府和军火公司的海外军售,以及为军援或海外安全援助提供的武器、资讯、服务、设备。

这是美国首次明确以“克制”当做军售的指导方针,凸显官员必须谨慎考虑军售是否将使安全情势进一步恶化。

旧政策要求决策者考虑客户国的“人权和恐怖主义纪录”,以及美国武器遭滥用的可能性,而新政策更进一步。

新政策要求决策者考虑武器被直接或间接滥用来侵犯人权、使美国涉及侵犯人权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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