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提案:房东需支付租客安置费

【新唐人2014年02月08日讯】在纽约华埠有些可承担住房的房东疏于维护大楼,或是房屋出租出现违规行为,被纽约市房屋局发现后,会下驱逐令,往往让租客们措手不及,不知搬往何处。纽约市议员陈倩雯为此提出新法案,让房东支付部分安置费用。请看详细报导。

纽约市议员陈倩雯在提案中要求房东,在纽约市房屋局设立托管账户,如果收到驱逐令,房东要在这个账户中,存入前五年房租收入的10%,相当于要存入至少半年的房租收入。这笔资金将用来支付房客的安置费用。

纽约市议员陈倩雯:“因为很多时候政府安置他们的时候,要安置很远的地方,如果他们有房东要付出来的经费,去安置这些房客的话,我们都可以尽量安置他们在自己的社区里头,所以学生上学、工人做工、老人家看医生都会比较方便。”

陈倩雯认为,这个提案也会督促房东能及时修缮房屋,合法出租,不要轻易损失这笔钱。

纽约市议员陈倩雯:“是他们的一个负担,可是也是希望他们知道这个提案来改善他们的房子,来避免不合法的房子,也避免不合法的事情发生。房东如果不想有这些负担和麻烦的话,就应该把这些房子修好。”

在华埠,很多住客没有租房契约,多是几人合租,分摊房费。一旦接到驱逐令,就涉及到要出示租房合同等文件,如果拿不出,就得不到安置。陈倩雯建议没有租约的租客,要注意收集不同文件作为住址证明。

“交房租一定要拿收条,去图书馆 去选民登记都应该用这个地址,医生寄给他们的信,银行寄给他们的信,都可以用来做这个住址的证件。”

对于陈倩雯的提案,社区人士唐女士非常赞同,她认为很多在华埠独居的耆老,会受益很多。

华埠居民唐子明:“他们都很脆弱、孤单,当他们被驱逐出去的时候,往往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得到帮助,我觉得这非常好,关于议员陈倩雯的提案,这太激动人心了。”

然而,在纽约华埠老建筑很多,大部分都是属于租金管制,房租低于市场价,而且不能自行提高。美东联成公所的大楼就是一例。

美东联成公所赵文笙:“像我们这栋大厦,我们有25个单位,我们的地税超过10几万美元,我们的水, 我们的暖气,我们所有的维修,我们现在收的租根本不能平衡的,我们是要亏本的一个收租。”

他认为市府应该承担起责任:“比如说你房子不修,房东要负责他们修,我是愿意的。但是我们是修的非常好,我们的暖气非常够,如果一个火灾来了,我们要负责他,起码要半年住的,我们破产了,我们房子给了你算了。她应该叫政府多做一点事,让政府来安置他们,不是让房东来做。”

在纽约拥有房产的陈女士也认为,房东要支付的安置费用偏高。

陈倩雯这项提案,只是刚刚提出,很多细节还没有确定,对于此项提案是否能平衡好房东、房客的利益,是否能最终通过,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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