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立凡:证“刘家远杀子食子案”图片真伪

【新唐人2014年2月19日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大跃进导致大饥荒,出现人吃人惨剧。近日,大饥荒年代保存的一张最血腥的父子合影——“父食子”照片在网络曝光、热传,民众震惊、拷问中共。

图片显示,父亲刘家远站在墙边,手戴着铁铐,身边是他儿子的头颅和骨架,还有一个铁锅。锅里面炖着他从快饿死的儿子身上割下来的肉,和胡萝卜一起炖,刘想在饿死前吃一顿肉。图片是刘被枪毙前,枪毙他的人给他和儿子的遗骸拍照存档。该图片成为大饥荒年代人相食的铁证。

据称,这张照片是当代中国良心历史学家余习广从湖南醴陵县当地公安局的档案里找到发布出来的。

有网民表示,醴陵县这样的鱼米之乡,大饥荒时居然都发生了这样人吃人的惨剧,谁否认大饥荒谁就是全民的公敌。

有网民愤怒表示,是谁造成人相食的?中国老百姓有权要求共产党血债血还!

从相片上看应不是60年代左右的相片,此人穿棉长袍,感觉应是解放前的相片,另外,能食已之子,应是饿极了,饿疯了才能做出的举动,此时已是找不到任何可吃的了,才做出极端之举,如果有胡萝卜可以吃,应不会再去吃自已的儿子。

在60年代左右,肯定有饿死人的现象,最严重的就是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是最为严重的。我父辈就有饿死的,一直想详细的了解当时真实情况及饿死的具体人,但感觉老人一直回避这个伤心的事….

我们要的是真实的情况,批判我们也应要真实的。我们一定要真实的历史,我们在这里说话也要负责任。

章立凡:大饥荒食人图考: 60年代 vs 40年代

以民国河南大饥荒为背景的电影《1942》公映,再度激起了另一话题:波及面更大、死亡达数千万的共和国60年代大饥荒。

大饥荒话题曾是个禁区,杨继绳先生的《墓碑》以及其他人的研究著述,在大陆一直被禁止发行。即便是在互联网上也经常遭到屏蔽。今年4月末,这个话题在微博上首次被激活,起因是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林治坡公开发帖,否认大饥荒饿死人的史实,引爆了关于大饥荒历史的大辩论。网友和部分学者引证各种历史证据、亲历者回忆和家史,驳斥林治坡的谬论。在网友的愤怒声讨下,林不得不两度公开道歉。

辩论中重提60年代人相食的惨剧,至今余波未息。其中经常被提及的,是 “刘家远杀子食子案”历史图片的真伪。

1960年春节期间,断炊已久的湖南澧县农民刘家远,将饿得奄奄一息的儿子杀死,煮食充饥,被捕处决。此案在当地口碑流传甚广,初见于文字记载,是在大陆学者余习广主编的《大跃进﹒苦日子上书集》(香港时代潮流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9月第1版)。余先生曾为搜集整理大饥荒的史资料被判徒刑,在他赠给我的该书图片页上,我十分震惊地看到了刘家远杀子的破案现场图片(图1)。

作者就是澧县人,对家乡的口碑并不陌生。此书出版后,作者将此文以《四大公案骇澧洲:湖南澧县刘家远案》在网络上发布。针对一些网友的质疑,他进一步访问了此案的报案人(也是刘家远的亲属)以及案发后的目击者,写成《大饥荒中吃人饿鬼:刘家远“惨杀亲子食子”案再调查》一文发布。

近年,有关此案的一组六张图片(粘贴在一张篇页纸上),开始在互联网上流传,我也曾引用转贴过,但经常被网管删除。林治坡引发大辩论后,有网友质疑这组图片的真实性,主要理由有四:

一、认为是民国大饥荒图片:有些维护毛泽东的左派网友,坚称图片为美国记者白修德所摄民国河南大饥荒图片,且有鼻有眼地标明出处:“[美]白修德:《探索历史》,马清槐、方生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13页。”经我下载该书核对,全书无图片,第113页更全部是文字(图2)。查阅当时发表河南大饥荒图片的美国《时代周刊》,也没有这组图。

二、图中刘家远身穿的中式长棉袍:部分网友误认为是民国服装,从而质疑图片的背景年代。其实长棉袍为当时农村常见装束,直到上世纪90年代乃至现今,农村仍有一些老人如此穿着。

三、组图左上角的被害人刘家远之子生前照片:也有网友质疑,以当时的生活水准,怎么可能在杀人之前拍照?这一问题其实余习广已做过注释,是孩子的半岁照。至于为何会与杀人现场照一并粘贴在篇页纸上,我的解释是:因图片来自澧县公安局档案,受害人的半岁照与刘家远半身照(截取自破案现场之刘家远全身照),以及破案现场的其他照片,一并作为证据保存。

四、检索不到原图出处:刘家远杀子食子案原图藏湖南澧县档案局,数字图片原先挂在在该局的官网上,但现在看不到了。原因是有位叫“吕鹏”的网友在澧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质疑“网络上流传的困难时期父煮子充饥照片是否真实”,认为“照片残忍残酷,但从照片上看其穿着不像是建国后的衣着,请县领导证实此事。首先不知道此事是否真实,其次如果真实这样残酷的内容也不适合公开,我对贵县档案局此举表示不解。”

次日(2011年11月3日)县长热线的回复是:“经我办向县档案局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已将不宜内容删除。”(图3)这一官式答复略有语病,从问答的上下文关系可以看出,确认“父煮子充饥案”属实,仅删除了有“不宜内容”的照片。准确的表达应该是:经我办向县档案局核实,您询问的案件属实(或基本属实),现已将不宜内容删除。

图片从该局官网撤下之前,有两位网友(网名:@济善园之三慎斋 、@染香姐姐)鉴于当局一直有屏蔽历史的习惯,分别提前作了截图留存并提供给我(图4、图5),使本文的证据链条得以完整,特此鸣谢。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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