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移民签证介绍(3) F&M学生签证详解

【新唐人2014年2月20日讯】美国欢迎外国公民到美国读书。申请签证前,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获其学校或计划取录及批准。一旦获取录后,教育机构将向每名申请人提供必须的批准文件,以于申请学生签证时提交。

签证类别: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种类。若你希望于美国的获批准学校就读,例如认可的美国学院或大学、私立中学或认可的英语计划,你需要申请F-1签证。若你的课程每周多于18小时,你亦需要申请F-1签证。

M-1签证
若你计划于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培训机构就读,你便需要M-1签证。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这些签证及于美国留学的资料,请前往美国教育网站。
http://www.educationusa.info/pages/students/visa.php

美国公立学校
美国法律不容许外国学生就读公立学校(由幼稚园至第8级)或公共资助的成人教育计划。因此,F-1签证不可用于该等学校就读。

F-1签证可用于公立高中(第9至12班),但学生只可于学校就读最多12个月。学校必须于表格I-20指出,学生已支付教育的非津贴费用以及学生为此支付的学费金额。

注意: 持有A、E、F-2、G、H-4、J-2、L-2、M-2或其他附属签证可入读公立小学及中学。

申请项目
申请F 或 M 签证,请支付160美元的签证费并提交以下的材料: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格(DS-160)。请前往DS-160网页阅读更多有关DS-160。
——前往美国需持有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你准备停留美国期间往后最少六个月(个别国家协议提供豁免除外)。如你的护照要包括超过一位人士,每位需要签证的人士必须提交申请。
——一张(1) 2″x2″ (5厘米x5厘米)照片,必须为过去六个月内拍摄的近照。此网页有更多有关所需照片格式的资料。
——若已发出签证,可能会有额外的签证互惠费,按照你的国藉而定。若你需要支付签证互惠费,并希望了解其费用,请浏览美国国务院网页。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fees/reciprocity-by-country.html
——由你的美国学校或计划发出的已批准表格I-20。
——表格I-901 SEVIS费用收据,显示你已支付SEVIS费用。SEVIS网站有更多详细资讯。
这些项目以外,你必须出示面谈预约信确认你已透过此服务预约面谈。你亦需要带备你认为有需要向领事官员展示的所有补充文件

你应带备以下文件进行面谈:
——证明你与你的本国拥有有力的财政、社会及家庭联系,可使你于美国留学结束后返回你的国家的证明文件。
——你认为可支持你的申请的财政及任何其他文件,指出可靠的证据证明你有足够的可用资金以支付首年入读的所有开支,并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你于美国逗留的其余时间的开支。M-1申请人必须展示可支付于整个留学期间的所有学费及生活费的能力。
——不接受银行月结单的副本,除非你可同时出示银行月结单或银行存折正本。
——若你由另一人士资助,请带备你与赞助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例如出世纸)、赞助人最近期的报税表以及赞助人的银行存折及/或定期存款证书。
——有用文件包括列有分数的学校成绩单(最好带备正本)、公开考试证书(高级程度会考等)、标准测试成绩(SAT、TOEFL等)以及文凭。

家属
希望一同前往或与主要签证持有人在他或她的逗留期间于美国会合的配偶及/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需要申请附属F或M签证。没有附属签证给予F或M签证持有人的父母。

无意与主要签证持有人一同于美国居住,但只希望到美国度假的家庭成员可申请访客(B-2)签证。

配偶及家属不可以附属F或M签证于美国工作。若你的配偶/子女需要找工作,配偶必须申请适当的工作签证。

家属的补充文件

与家属同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

他或她的配偶及/或子女与学生的关系(例如结婚证书及出世纸)
家庭最好一同递交申请,但若配偶及/或子女必须于较后时间分开申请,他们应带备学生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及签证,以及所有其他必须的文件。

其他资讯
选择性实习(OPT)
F-1签证持有人可于完成毕业要求(不包括论文或等同)的所有课程或完成所有要求后,申请最多12个月的选择性实习签证。OPT独立于学生的学术课程,OPT的时间一般不会于学生的学术课程或于完成修业日期反映。学生申请F签证以作OPT,可出示写有课程原本的完成日期(可能已过去)的表格I-20。然而,这些表格I-20必须由指定的学校职员签署以反映获批的OPT计划延期至正常就读期间之后。此外,学生必须能证明USCIS己批核他们的实习计划或有待审批中,不论以已批核的工作许可卡或表格I-797,显示出他/她已有待审批的OPT计划申请。

休学一段时间后的学生签证有效性
休学超过五个月的学生预期需申请及获得新的F-1或M-1学生签证,以于外游后返回学校就读,详述如下。

在美国国内的学生。
根据移民法,若学生(F-1或M-1)于转校或计划后五个月内不返回就读,则可能失去其资格。若学生失去其资格,除非USCIS恢复学生的资格,否则学生将来用作返回美国的F或M签证亦将告失效。如欲了解更多资讯,请参阅USCIS网站,以及申请延期/更改非移民状况表格I-539的指引,以要求恢复身份。

学生-从海外旅游返回美国
离开美国休学五个月以上的学生可能会失去其F-1或M-1签证,除非他们的海外活动与他们就读的课程有关。在外游前,学生应与他们指定的学校职员查询,查阅该活动是否与他们就读的课程有关。

若学生在美国国外旅游并失去学生身份超过五个月,他于返回美国时入境时,向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的移民官出示以往使用过,尚未到期的F-1或M-1签证,CBP的移民官可能会因未持有有效的非移民签证而不让他入境。CBP亦可于批准学生于撤回入学申请后取消该签证。因此,离开美国超过五个月作学术无关的旅游后,学生于返回美国就读前最好先在海外总领事馆申请新签证,这是较为审慎的做法。

本文来源:美国驻港澳总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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