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4日讯】中国大陆媒体法制网2014年3月3日发表题目为《击毙暴徒现场:一名特警15秒内开枪击倒5人》的报导,该报导的原标题为:《昆明公安特警队员:制服5名歹徒仅用时15秒》。该文出笼有许多可疑之处,文风不是新闻报导风格、不是讲清事实真相的做法,而是涉嫌故意夸大事件处理难度,形容词随处可见,却又故意回避关键事实细节的描述和现场视频、图片、目击证人的佐证,突出警方处理现场问题的时间短、警员来不及多想,突出“一名特警15秒内开枪击倒5人”的客观因素。报导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它的目地是什么?疑点多多。
“一名特警15秒内开枪击倒5人”?他是怎样做到的?这个化名张军的特警说:“当时那个情况,根本来不及害怕或者胆怯。从下车鸣枪示警,到击倒歹徒就是10多秒,根本没有时间考虑那么多。要是多想一下,不及时控制歹徒,还会有更多无辜群众死伤。”张军描述自己动作时证实:“我们的车停在离歹徒15米左右的地方后,我立即跳下车,将子弹上膛。朝天鸣枪两次,并要求他们把刀放下无果,我最终按照上级指示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1、张军在十五米左右的距离、在15秒的时间内,他完成的动作有:跳下车、将子弹上膛、间接发出两次口头警告“把刀放下!”、分别朝天鸣枪两次、接到上级指 令、将5名歹徒当场分别击倒在地。这么多动作在15秒之内完成?可能吗?正常情况下,人眨眼的速度就是一秒钟左右,张军却能在15秒之内完成最少三十多个肢体动作,简直就是一气呵成,没有任何理性的执法处置空间。其动作之快,世界上第一流的杀手都做不到,那个“暴徒”的反应都超过了第一流杀手的速度。可信吗?难道张军的训练素质世界第一,他的本事都超过了中南海的保镖了?相反,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他就是事先知道此事,准备充分,是事先接受了上级指令。
2、文章中只描述张军自己跳下车的情形,而没有描述是否有其他人也跳下车。面对这样的暴徒、这么近的距离,傻瓜都知道在车上是最安全的,在车上一样可以喊话、开枪处置,他为什么要下车给自己找麻烦呢?难道说中共的武警就是这么劣质的训练水准吗?
3、张军说是接到上级指令后开枪的,而没有说他是否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请求指示,难道是那个上级是在没有接到现场请求的情况下,就下令开枪灭口了。这个上级是不是事先就明确了现场情况,事发时他有视频监控现场?这个口令传达的时间占用多少秒?他应该公布这个画面证明张军的说法。
4、在15米左右的距离上,是双方对冲缩短距离,还是“暴徒”单方面冲击缩短距离?每一个“暴徒”被击倒的位置间隔是怎样的?在第一个被打倒以后,后面的“暴徒”是否还直接威胁到张军的生命?没有现场图片证实,这个不应该是秘密吧?为什么都是凭张军一人单方面描述。
5、武警队员是执法者,不是军人,其训练也绝对不同于军人,因为他是员警。员警的训练必然要求其遵守执法规范,处理任何事件都要把获得证据放在优先的位置,甚至是为了保留证据而牺牲生命,这是执法者捍卫公平正义的荣耀。国际上的所有员警都是这样训练的,这是最基础的训练,而张军却强调自己的生命被威胁没有留下 最有力、最多的“活口”证据。
6、外交部说现场有“东突”的旗帜,张军却只字未提他是否看到。
7、暴徒是否是新疆民族人?新疆人与其他民族人有非常明显的不同,所有现场被打死的人都没有图片证明其特点。为什么没有呢?怕什么呢?随后在现场以外抓回来的新疆人是真的“暴徒”吗?
8、中宣部一方面禁止各媒体自己报导的不同角度,要求采用通稿,禁止民众传播真相,另一方面却又允许这种不专业、近乎于胡说八道的文章扰乱视听。为何?
所有这些质疑如果没有视频、图片、和那一百多名最直接受害的当事人佐证,张军的话就涉嫌伪证,目地是为了掩盖证据缺失的漏洞,是为了掩盖“上级”导演的内幕。那么,中共宣传部门的做法是不是故意为了类似伪证出笼开道呢?一定是的!因为真理不怕质疑,因为真相不怕曝光,因为谣言需要保驾护航。